1. 家長必須留意,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必須入學。
2. 所有曾獲派小一學位,或在本港各官立、資助、直資或私立小學就讀的兒童,不得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3.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他/她已透過小一
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
4. 為免浪費小一學位及使各私立小學對新學年小一學生人數能作更準確的估計,已獲私立小學取錄而仍然繼續參加小一入學統
籌辦法的申請兒童名單,將會在六月統一派位結果公布前送交有關私立小學參考。
5. 交回申請表前,請詳細閱讀「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內有關交回申請表應注意的事項,並帶備有關文件。
6. 家長為子女選擇小學時,應該先了解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和興趣,並考慮學校的辦學團體、歷史、位處地區、宗教等因
素。
7. 凡申報申請兒童為「首名出生子女」的家長,只須在「小一入學申請表」中聲明,而毋須另行宣誓。
8. 凡因申請小一入學而有需要宣誓的人士,須親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