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學生的定義
「資優」的定義沒有一致的定義,且不能以一次智力測驗的結果,或只著重學生的學業成就去評定學生是否資優。本校參考中較廣義的定義。資優兒童是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表現或潛能的兒童:
1. 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
2. 對某一科目有特強資質;
3. 有獨創性思考,能夠提出很多創 新而精闢的詳盡意見;
4. 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 覺及表演藝術方面極有天分;
5. 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在推動他人完成共同目標有極高的能力;
6. 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等方面均有突出的天分。
除每班學科成績表現最優秀的10%學生外,本校通過「三重分析」識別資優生。
1. 教師通過一般課堂觀察,發掘才華顯露的學生。
2. 家長可於資優課程推出時作出提名。
3. 學生可自薦參加資優課程。(家長提名和自薦的學生將由負責老師按相關量表審視,作出建議。)
老師可參考美國哈佛大學 Dr Howard Gardner提出的「多元智能」概念,比較學生與其他同齡的孩子所顯露的特徵,發掘具潛能的學生。